杖鼓,是中國古代細腰鼓類樂器,東傳高麗后成為朝鮮族的重要擊膜鳴樂器。杖鼓清代后在中原幾乎消失,如今漢族地區唯一留存的是福建杖鼓。朝鮮杖鼓流行于遼寧、吉林、黑龍江、內蒙古、河北等省區,尤以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為最。福建杖鼓主要流行于福州及周邊地區,多用于福建民間音樂。
中文名: 杖鼓
概 念: 中國古代細腰鼓類樂器
流行于: 福建、遼寧、吉林、黑龍江
形制結構: 鼓身,細長、中空
福建杖鼓
福建杖鼓,又稱福州鼓、狼帳、狼杖、狼串、狼杖鼓、狼唱。由中國古代的兩杖鼓演變而來,是福建民間傳統打擊樂器。福州語稱“狼帳”(long cuong),是對漢字“兩杖”的讀音。杖鼓于清代在中原地區銷聲匿跡,現今漢族樂器中極為少見細腰沙漏型鼓,在福建留存的狼帳鼓是中華樂器的活化石。多用于閩劇伴奏和福建民間器樂合奏“福州茶亭十番音樂”、泉州籠吹、“漳州南詞”、“臺灣十全腔”等福建民間音樂。同時也是福州語十邑地區以及延平、寧德、閩中南、臺灣馬祖等地迎神賽會、鑼鼓競斗等民間活動中不可缺少的樂器,是真正獨具閩越特色的樂器。
公元10世紀末的北宋時期,始有杖鼓之名,并用于宮廷燕樂的大曲部、鼓笛部中。北宋沈括在《夢溪筆談》中寫道:“唐之杖鼓,本謂之‘兩杖鼓’,兩頭皆用杖。今之杖鼓,一頭以手拊之,……明帝、宋開府皆善此鼓。其曲多獨奏,如鼓笛曲是也。今時杖鼓,常時只是打拍,鮮有專門獨奏之妙。”詳細地敘述了唐宋時期杖鼓的不同演奏方法,唐代兩頭都用杖敲,便叫作“兩杖鼓”,唐玄宗李隆基和宋?都善于演奏這種樂器,曲目多為獨奏曲;宋代是一頭用杖敲,一頭用手拍,常用于敲擊節奏,很少有技藝高超的獨奏。到了元代,對杖鼓的記載更為詳盡,《元史·禮樂志》中說:“杖鼓,制以木為匡,細腰,以皮冒之,上施五彩繡帶,右擊以杖,左拍以手。”明清兩代的文獻都提到了杖鼓,明代王圻《三才圖會》:“ 廣首而纖腰,兩頭擊之,聲相應和。”清《欽定大清會典圖》:“杖鼓,上下兩面冒革于鐵圈,復楦以木匡,細腰。”
形制結構
木制鼓身,細長、中空,左右兩頭一大一小為圓形,羊皮為面(或牛皮、蛇皮),附網狀細繩和硬圈,用以調節鼓皮松緊,改變音高和音色。大頭一端鼓面直徑約18-22厘米,小頭一端直徑約9-13厘米,鼓身全長約57-71厘米,兩頭的顏色多為湖藍色或綠色,中間紅色。按個頭大小常分為大、中、小三種。
演奏方法
用于打擊樂演奏時,左手握住鼓腰或背在身上,右手五指并攏,用手指第一、二節部位拍擊大頭鼓面。在福州十番音樂中,多和著旋律的律動,擊出XXO 、X-X等特色節奏型。福建杖鼓舞融入了獅子熱情奔放的動作,瀟灑而有力,獨具一格。
音響效果
發音通透有力,低沉宏偉,增添了樂隊打擊樂的色彩,特別在樂曲的高潮時,擊出重而快的似戰鼓一樣的雄壯的聲音,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。而且,它具有融合打擊樂器的音色,使之“抱成團”的作用。與其他杖鼓類樂器不一樣的是,福建杖鼓下方為一個大“音箱”,上方的聲音進入音箱后能再反彈上來,形成獨特的回聲。
影響
福建杖鼓是現今漢族地區極為少見的杖鼓樂器,它的聲音極具福建地方特色,極大豐富了福建地方民間音樂和戲曲,使之區別于其他地方的音樂,在中國獨樹一幟,獨具一格。
朝鮮杖鼓
朝鮮杖鼓杖鼓,又稱朝鮮長鼓。朝鮮族混合擊膜鳴樂器。朝鮮語稱卜。歷史悠久、構造獨特、音色柔和,常用于歌舞伴奏
和器樂合奏,是深受朝鮮族人民喜愛的民間樂器。流行于遼寧、吉林、黑龍江、內蒙古、河北等省區,尤以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為最。
勤勞質樸的朝鮮族人民,主要聚居在我國吉林省東部的延邊朝鮮族自治州,這里山清水秀,風光絢麗,弦歌處處。自治州首府延吉市,被人們譽為“歌舞之鄉”、“文化之城”。每逢節假日、婚禮、壽辰或勞動之余,便會在街頭巷尾、公園或庭院里,看到身穿彩色長裙的婦女、花甲老人或兒童們蹁躚的舞姿,聽到在鏗鏘的杖鼓聲伴奏下,具有民族特色的音樂和激動人心的歌唱。正如《三國志·魏書·東夷傳》所載:“高句麗……其民喜歌舞,國中邑落 ,暮夜男女群聚,相就歌戲”??梢姵r族人民能歌善舞有著悠久的歷史。杖鼓源于印度,公元4世紀時傳入我國中原,后又東傳高麗。在敦煌北魏壁畫和云岡石窟北魏浮雕中,都能見到早期杖鼓的舞樂圖像。隋唐時期,中原又稱杖鼓為都曇鼓、毛員鼓和腰鼓?!杜f唐書 ·音樂志》(卷二十九)中載:“腰鼓,大者瓦,小者木,皆廣首而纖腹,本胡鼓也。……都曇鼓,似腰鼓而小,以槌擊之。毛員鼓,似都曇鼓而稍大。”也間接地說明了早期杖鼓的名稱和形制。隋唐時期雖然沒有杖鼓之名,但實際上已用于九、十部樂中的天竺、龜茲、西涼、疏勒、高昌和高麗諸樂中。
11世紀初,杖鼓從我國東傳高麗,據《韓國音樂史》載,高麗文宗時期(1047年—1082年)的唐部樂就已有了杖鼓。韓國古籍《樂學軌范》記載的鼓制和奏法十分詳細:“按:造杖鼓之制,其腰木及漆布為殼者最好,磁次之,瓦則不好。漆以黑或朱,兩面各用圍鐵。大面以白生馬皮為之,小面以生馬皮為之。大面用左手拍之,謂之鼓;小面用右手杖擊,謂之鞭;兩面 同擊謂之雙;以杖暫擊,俾作搖聲,謂之搖。唐樂、鄉樂并用之。”韓國的杖鼓,過去用于 雅、俗樂,曾是宮廷“唐部”音樂的主奏樂器之一,今日仍在民間廣泛流傳。清代以后,杖鼓在我國中原大地銷聲匿跡,而在朝鮮族民間仍廣為流行,并根據其形有了新的名稱——長鼓,已成為朝鮮族民間樂器中重要的膜鳴樂器。